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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四是公益事业应该减免税收。我同意刚才有关同志提出,另外收上来的税是不是可以充作救助基金,因为这毕竟是社会保障的项目,国家是不是也应该作出相应的一些工作;五是有关听证的问题,我们希望第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因为交强险不是一个商业性保险,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公益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所以,它的收费和费率不能随意设置,应当经过听证。我们期待着以后能够继续实行听证,而不是说明年就不听证了。 [17:48]
陈剑:另外,我们认为交强险要有科学合理的成本约束机制,建立最好有相关独立部门介入,查清相关的问题,给投保人一个比较清晰的答案。三是规定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每一年公开有关保险公司运作的相关财务报告。这样接受社会的监督。 [17:48]
陈剑:二是建议改进听证程序:一是人员的产生,我们认为网上报名和抽签不具代表性,因为人员可以说首先他是要代表性;二是要有广泛性;三是要有足够的知识和表达力。首先我们今天来的人员缺少一方代表,就是受害人的代表。其次,我们觉得抽签不见得抽上有足够知识和表达力的人。所以我们建议人员的产生上,应该在以后的听证程序上加以关注。实际上国家发改委以前多次曾经委托我会在全国征选有关听证代表,希望有关部门考虑像我们这样一个组织的特殊性。另外,这次会议的报名、准备和发言时间过于短暂,难以进行有效的交流。另外是信息,我们觉得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四是我们觉得听证的主持最好由综合、中立部门进行;五是决策程序应该由相关的主体充分的讨论协商完成,在国外有的听证会要持续半年时间。当然我们是希望能够在快速给公众一个比较好的结论的基础上,不希望持续这么长时间。但是,起码我们觉得应该使各方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对于听证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希望能够公开并对公众的质疑作出合理的解释。听证的结果我们希望要公开、公平、公正,不仅要听,还要取。我就说这么多。谢谢。 [17:49]
主持人裴光:下面有请蔡振峰代表发言。 [17:50]
蔡振峰:尊敬的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尊敬的各位参会的代表、尊敬的各位媒体,我是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的代表。我感觉备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期待已久的听证会终于召开了。首先感谢主持方给我们这次机会,同时也倾听和学习各位代表很多很好的意见,也感谢我们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运输企业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为什么说几句虚的,因为这次机会很难得,我们北京市道路协会代表千家万户运输企业一个较大的群体,因此我请主持人在时间上,将我前头的几句话别计算在内,我尽力遵守五分钟的时间,如果超过一两分钟我会自觉停下来。因为我们还有其他补救的方式。我原来准备15分钟,现在得压缩三分之二。 [17:50]
蔡振峰:交强险实施的目的在座的每位都比我清楚。交强险的进步和缺憾,这次听证会应该是中国保监会听取广大公众呼声的意见,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我们表示非常的欢迎和欣慰。从提高保险保障的限额到降低保费,无疑是交强险很大的进步。我们仍然对调整后的内容来讲,虽然我们搞过调研会,也进行过一些和企业征求意见,但是相对来讲仍然感觉到时间比较仓促,有一些意见不尽合理和正确。 [17:52]
蔡振峰:一是费率高、保障低。一个10吨的货车你交强险我们得交4480元,换来最高的赔偿保证是12万,与一两千、两三千的保费而得到二十万的商业险比,调整以后还是觉得费率高、保障低,仍然没有突出保险风险的作用。 [17:53]
蔡振峰:二是三项标准不合理。一是交强险定位于死亡、残伤赔偿的限额,在交通道路主要事故死亡从北京地区来讲,标准上人均收入按照17000元,如果收入赔偿20年,大体上赔偿是40万左右。除去交强险赔偿的以外,事故肇事者自己要赔20万,一般车的所有者是没有这种赔偿能力的。因此他除了交交强险以外,仍然还需要交商业险才能够达到保障的目的。 [17:53]
蔡振峰:三是医疗保险大体上是8000元,这个差距太大,因为8000元是远远不够的。财产保险2000元,不解决任何问题,只是一个蜻蜓点水。我们银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一个姓孟的司机驾驶本田在高速公路上出现问题,因为是大雾,前面碰到一个本田和上海的奔驰,算是追尾事故,这个赔偿大体上经过一评估十六万三千六百七十六块,交强险在赔偿损失上是2000元,其他的一块由谁来赔呢?是由驾驶员,驾驶员无力承担,由企业除名由企业承担,这个问题就说明,给企业和驾驶员造成很大的问题。同时这样的公司来讲,一年要支付的保险费是100多万、几百万。 [17:53]
蔡振峰:交强险费率的调整作了很大艰苦、细致的调研工作、探讨工作,我们总觉得没有走出原来的框架,只是在原来的情况上进行一些修补,还达不到条例立法的本意,程序上比较复杂,执行的成本比较高,运作成本也比较高,企业的运行成本就更提高了,企业是不堪负重,只能在交了交强险之后,如果不投商业险在解决交通事故上来讲是很难做到的。这样对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有一定的潜在危机。作为司机和驾驶员来讲谁都不愿意出事,但是谁都不能够保证出事,等于出事以后如果做了保险又起不到作用,上下够不着,你不上不行,你上去以后还难受”,有这么一个感觉。 [17:54]
蔡振峰:再有一个,应该对财务汇总报告,机构都提出来,他们都不会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只是一个汇总,没有经过审议,多个代表已经提过这个,因此我们也无法评论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为对这个情况来讲,我在建议里把这个说一下。我们感觉到财务报告如果这样的话,有一个推理,如果交强险是这样的话,其他商业险的利润点又在哪儿呢?就很难推算出来会有盈利。 [17:55]
蔡振峰:建议:一是将现行的商业险改为强制险,由现在的商业三险取代交强险。二是交强险与商业三险合一,形成全新的交强险。因为在强制险里面,在交强险没出台之前,在交通部门如果没有交保险,你的年检就不过,实际上也是意义上、客观上的强制险。一个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合一形成全新的交强险,把现在的交强险和商业三险合并,来大幅度降低交强险的费率,以交强险为基础险,商业三险来进行调整作为附加险,或者将交强险作为现在商业三者险的附加险来降低交强险的费率。三是取消交强险赔付限额中的分项赔付的规定。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应该尽快修改,要照顾同情弱者是以人为本的体现,但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弱者,不是采取牺牲另一家的家庭利益来对为违反交通法的弱者进行赔偿。五是要求建立透明的监督机制。我们同意这个观点,交强险的概念是公益性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各保险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将实行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进行核算的办法,无论是盈亏都不参加与保险公司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但是事实上作为国家法定的强制保险,理论上应该是百分之百的投保率。全国大约有1.3亿以上的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收入应该是比较庞大数字,它的成本核算、受益是否与其他商业险分开管理确实需要有一个专门的审计,有一个民主的监督机构,同时也需要对外进行公示,以上有些代表谈得我非常赞同。主要是建立起规范的监督机制,才能够保证交强险的健康运行。 [17:55]
蔡振峰:我还得提一个建议,呼吁一下企业,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的困难。我为什么在这个环境来说呢?道路运输企业它是比较特殊的行业,情况多、变化大,流动分散,很难控制。道路运输企业,这个行业本身它该交的这个税那个费,那个罚款这个罚款,同样交保险,这个情况来讲道路运输企业的保险费在它的运输成本上要比其他企业要多得多,除了它的运输成本的油价上涨,人工成本的涨,对员工的保险大家能够一致的讲养老、疗养、失业、工商登记,这五险得得上,交强险完了之后再交商业险,大大加大交通运输企业,这个行业这块的成本,这块的成本我们搞过调研,以后会继续反映一下。大企业几百万到上千万,有的时候他们的管理还要投入GPS,还要安全的监管系统,还有行驶记录仪方方面面,实际上面临亏损和为例,刚才陕西一位同志讲,他不依靠超载,不依靠超速,他是很难赚到的。但是超速、超载,给交通运输事业所带来的机率,跟某个同志来讲开一个私家车的事故经历是不一样的。 [17:56]
蔡振峰:因此我是行业协会的代表在这方面得呼吁一下,我们希望对这些方面,当然对于保监会来讲,这次行业协会所提出来的调整率进行大幅度的调整,有一些企业是很高兴的,看到是一种进步,对企业经营环境又好一点。比如对有些道路运输企业来说,一年拿出几百万、上千万元的保险费,连续几年情况很好,有没有一个激励机制?毕竟来讲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我们走到今天,听到大家方方面面的说明,我还是建议一下,我回头看一下政府相关部门来了不少,主管部门交通部没来,每天企业里几十万的车、上百辆的车,上千万的车来讲都是大老虎,都是要出事的,但是交管局的代表到没到,医院的救护到没到,就听证会的范围、时间发表的,我想建议,能够给大家一个平台来补充这一点。毕竟走了相当的一大步,原来我的想法是交强险能够做到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因为任何一个事情的完整总结实践到完整都要有一个过程,中国改革的步伐又这么快,出台得东西是一个挨一个,法规的东西都相对完善。从我们现在所出的问题,我们仍然相信政府相关部门和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完成得非常好。解决的时间效益给社会带来的利益应该比其他国家要快得多,我相信我们现在碰到的问题是改革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期待着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公平准入,体现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宗旨。谢谢大家。 [17:56]
主持人裴光:下面请王丽梅代表发言。 [17:58]
王丽梅:谢谢主持人。
感谢中国保监会的邀请,我代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CRTA)参加此次听证会。对交强险费率调整相关问题举行听证会,是政府保险监管部门重视人民群众呼声,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在出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政策时采取的正确做法,对交强险制度执行中社会各方普遍反映的保费高、保额低的问题,采取部分降低保费、提高保额的调整办法,方向是正确的,我们欢迎。 [17:59]
王丽梅: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是全国道路运输行业的行会性质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会员由在中国登记注册的从事道路运输服务的经营者以及为道路运输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业的经营者组成。我们的骨干会员是以汽车为生产工具从事公路客运、城市客运、出租与旅游客运、公路客运、集装箱与危险品等特种货运的经营者。目前,在中国境内规模企业有40万家,拥有各类营运车辆近1000万辆,行业从业者4000余万人,属于劳动密集、经营利润较低的传统产业。自交强险制度出台并且执行以来,我会不断收到会员企业的意见,要求本会反映他们的呼声和愿望,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会结合相关调研,总结归纳了企业的意见,于今年夏天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书面报告,本会主要领导也向保监会的领导做了当面汇报。 [17:59]
王丽梅:收到本次听证会的材料以后,我们协会组织骨干会员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研究,就交强险及其汇率调整的核心问题达成了共识,我们认为,有便于大家了解我们的观点,我先讲结论,再说我们对这个结论的认识和基本的依据。 [17:59]
王丽梅:我们的建议和呼吁结论:
一,关于交强险及其费率调整方面:1.对交强险的基础费率普遍下调一定幅度;2.实行同保同费标准,在保额一定情况下,不计座位、吨位、营业、非营业;3.如果现阶段采取这样的方式存在困难,应该至少不单纯按营业、非营业分类,或者统一同座位、同吨位车辆的基础费率标准,营运客车可以采取上浮10%,最多20%的赔付差异率,同比确定营业和非营业车辆的基础费率。这是我们建议的一个结论,大家听起来可能费解,接下来我讲具体意见的时候会一一对应作解释;4.赔偿限额总计12万元,我们建议要含亡、残、医疗财险,每车每次逐一赔偿;5.挂车与拖车四位一体,按一车计费,不另收费;6.取消无责赔偿。这是关于交强险和其费率方面的六点建议。 [18:01]
王丽梅:二,关于交强险的运行,有三点建议:1.规范相关保险公司财务记帐科目及有关方面的要求,便于比较;2.确定相关保险公司成本占交强险收入的合理比例及相关问题;3.适当时机建议由国家机关对相关保险公司交强险经营状况组织审计,并阶段性地披露相关信息。 [18:02]
王丽梅:鉴于我们提出的这些调整意见,作以下三点解释:
第一,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险,这是我们协会的看法,保额调整为总计12万,一定微调后的保额基础费率仍然过高。交强险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好的,但是保什么?怎么保?在与商业三者险比较以后没有优势。某企业2005年拖头加挂车6000万元保费取得人财不分项的保障1000万元,而交强险拖头挂车以7000余元保费取得人财分项保障6万元,现在是12万元,优劣悬殊。目前某企业,三者责任险费率,10吨的单车,以3000原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取得人财不分项保障30万元,按交强险现拟调整后计,该车4480元保费,取得人财依然分项保障12万元,差距仍然是以整数倍计。因此我们认为,优劣依然悬殊。在所有道路事故中,发生人身亡、残的概率依然是5%,80%以上交通事故只涉及财产损失,机动车流动性比较大,不少跨区域的交强险财产理赔因为耗时费力保障过低,跨区域的基本被放弃,这也是一个现实。以上制度如果导致很多人通过他履行了义务,但在这个制度体系中并没有实现权利,不满是必然的。这种不满,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成本太高。 [18:02]
王丽梅:花大的代价,保小概率事件,花小的代价,保大概率事件,必然产生这种离散认识,这种反差太大,因此我们建议,无论是保额还是保费,都应该考虑这个制度本身在社会上导致人们心理认识上的差距。
何以只提高占少数事故的保障?这是我们的问题。某公司1567辆车,交强险保费161万元,保险年度内发生211次事故,全部为涉及财产事故,其中无责事故74起,全年共获保赔9.8万元。像这样的数据,保险公司和道路运输企业经理都是经营者,他们对经营数据是非常敏感的,不言自明,这里面意味着什么?
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交强险业务已赚保费227亿中有56亿元是由营业车辆缴纳,占全部收入的1/4,比全年全部赔偿支出的44亿还多10亿元。因此,营业车辆为交强险做出很大贡献,承担了巨大的压力,何以之提高占少数事故的保障? [18:03]
王丽梅:交强险以降低机动车交通事故为导向,以事故赔付率辅以潜在的事故风险为依据,确定计费原则和标准,我们认为才能够合理,只以印象来确定标准,有失公允。从保监会提供的报告来看,现在非营运性车辆和营运车辆同座位、同吨位车辆的比率是怎么样的呢?赔付率,非营运性车辆18%,营运性车辆,客车27%,货车20%,就是说,现在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实际发生的理赔,非运营性车辆,18%赔付率,营运性车辆,客车是17%,货车是20%,这样的比率差是在10%以内,何以保费高于两倍到三倍呢? [18:09]
王丽梅:关于特种车辆,包括集装箱拖车和挂车,它的事故率、赔付率仅在14%,何以高于社会车辆4—5倍呢?因此我们认为,这个确定原则有失公平。
为了减少时间,我把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的意见简化说明。目前,在调整后的费率表中,大家可以看到从家用车开始,各类车辆都有一定幅度的降低,刚才也有专家介绍到,64%的降低率。唯独营业性的运输没有任何下调,我这里强调的是公路客运和公路货运,连一项都没有下调,我认为非常歧视,非常不公平,必须给予下调。 [18:11]
王丽梅:第三,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险,应该考虑社会效果。鉴于道路运输业向全社会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产品,政府部门正逐年加大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的力度,近年来油价大幅攀升,各类保险支出增加过快,仅商业三者险一年多来调价45次,涨幅近百分之百。为什么会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有这样大的涨幅?与交强险涨幅在出台之初就过高有密切关系。道路运输经营利润几无空间,企业经营困难,对焦点问题反映强烈,而运输价格由政府控制。 [18:12]
王丽梅: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基础费率差2—3倍之多,这个问题确实是道路运输经营者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而运输的价格是政府控制的,因此城市公交、出租、农村公路客运、战略物资、重点物资、救灾物资的运输都陆续加入到了政府补贴的行列。很遗憾,我们这个行业是比较“悲惨”的,现在都加入到了政府补贴的行列,以保证道路运输业的稳定。本会按照政府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宣传、组织和协调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道路运输经营者要求解决不公平待遇的要求是在情理之中的。 [18:12]
王丽梅:交强险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经营成本过高,透明度和公信力不强,将造成社会财力的浪费,影响到该项制度的社会效果。关于这方面,已经有很多发言人曾经谈及,我很赞成。以139亿的赔款支出,高达142亿的成本,作为任何商业性投资来讲,都是不合理的,赔本的买卖,为什么要做成这样大的赔本的买卖?这是我们的一个看法,账面亏损39亿,是令人惊诧的。我们不知道,在交强险这样的经营成果,同样是在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刚才我们已经有比较,同时在保险公司运行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类业务,它是如何苦苦支撑的。 [18:13]
王丽梅:这是一个类比逻辑判断的印象,其他几项我们认为有不合理倾向,建议大家积极重视的,就是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的95亿元,这是比较高的,行政管理费用和分摊费用,接近2.5倍的比例,也比较高,出具的汇总报告未经复核和审计,缺乏透明度和公信力。 [18:14]
王丽梅:以上是对我协会提供建议的相关说明,再次感谢保监会提供反映行业意见的机会,并倾听我们的意见,希望中国保监会继续关注中国道路运输业,希望中国保险协会和相关保险公司支持中国道路运输业,希望新闻媒体和公共社会爱护道路运输业,我本人,本会,代表4000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向大家致以谢意。 [18:14]
主持人裴光:下面请专家代表发言。首先,请中央财经大学郝演苏代表发言。 [18:15]
郝演苏:谢谢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很多想法提供书面材料,我只讲两个问题。
第一,有关交强险的费用问题,短期内很难实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采取财政兜底、代办的模式也不可行,所以建议行业协会在科学、准确的情况下,重新认定评定纯费率的计算。在这个基础上,确定一个全行业统一费率提取标准,不管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是统一标准,避免各个公司由于经营管理的水平不一样产生的费用差异,而引起刚才很多代表讲的矛盾。 [18:15]
郝演苏:第二,由于《道交法》第76条正在征求意见讨论,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强制救助基金近期可能有一些动作。所以,我建议这次费率调整不至于操之过急,在《道交法》第76条以及道路这方面事情的进行当中,如果能够完善,我们内部的运营还要调整,因为包括到底是不是从交强险费里面提,提的标准对价格就有影响,包括第76条到底怎么定?定以后,再三重复运作,可能对市场发展、对行业发展都不利。所以,我认为还是能够稳健一些,多听各方面的意见,使我们交强险费率更加到位和合适。谢谢。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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