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以集资诈骗罪公诉
“这起案件作案时间长达两年,分理处每笔资金异动幅度很大,每笔上千万、三千万的都有,乔文胜能独立完成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一名知情人士认为。
10月25日,国大公司投向中纪委的举报信中称:“徐州农行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金融犯罪分子勾结,骗取银行存款高达5.7亿,已构成违法;徐州农行存在监管不力,对巨额资金异向流动熟视无睹,导致国家资产流失,储户受损,金融环境恶化。”
他们怀疑,可能“农行内部除乔文胜外存在更多的利益关系人”。
论据之一是,2007年4月4日,徐州农行在当被告后向徐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追加当事人申请书》,要求追加彭城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理由是国大公司已经“分别于2005年10月27日、2005年11月10日、2006年4月6日以转账支票方式和转工程款、转投资款名义转给彭城公司1700万元”,并附了3张转账支票。
“而这3张正是已被公安局鉴定出来的假支票,是乔文胜从银行偷出国大公司的预留印鉴,伙同他人伪造了国大公司的预留印鉴和假支票,将款骗取。”姚公元说,徐州农行明知是假支票,仍作为证据递交,令人困惑。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不认同姚公元等频繁向媒体投诉时所提供的情况。“有关当事人向记者提供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12月10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说,“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本身也有不规范行为,例如有些钱实际打入了自己的卡里。”
目前,对彭继华、金兴阶、乔文胜的刑事案件审理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12月11日,徐州市中级法院第三次开庭,检察机关公诉3被告人的罪名是集资诈骗罪。
“等这案一判,情况就明了了。”徐州市农行副行长杨建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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