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田玉珏):记者从天津市西青区获悉,该区将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办法,每年每人的筹资额由原来的150元调整为180元,农民个人筹资额不变,让全区24万农民将享受更多的医保实惠。
西青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法自2005年运行以来,已吸纳7.4万余户、近22万名农民,参合率近93%,最大限度减轻了农民住院医疗负担,得到了农民的积极响应。此次该区对筹资额、报销病种、起付线等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从2008年1月1日起,合作医疗每年每人的筹资额由原来的150元调整为180元,市、区、街镇三级财政的筹资分别由原来的20元、60元、40元调整为30元、70元、50元,农民个人30元筹资额不变,报销封顶线为8万元;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妇,在该区医院住院分娩的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在三级医院住院分娩的按20%的比例报销医药费用,不再分段计算,起付线为3000元。此外,门诊特殊病人的报销在原有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增加肝、肾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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