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专稿(记者田玉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在天津已推行多年,今年又列入市政府改善城乡人民生活的二十件实事,并在全市有农业的12个区县全面铺开。据统计,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有近300万农民参保,近20万住院和门诊就医农民体会到了看病报销的实惠。日前,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部分区县根据各自新农合开展情况,相继推出补充政策进行调整,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民“看病不犯难”。
个人出资部分个人支付 提高新农合知晓率
“现在,我家有一个家庭账户,一张医疗卡,每年每个人交30元,其中12元纳入了大病统筹,剩余18元留在卡里,可以自行支配。”说起新农合政策,北辰区天穆镇王庄村的农民王树才了如指掌。据了解,作为近期调整新农合政策的区县之一,北辰区特别提出,新农合资金中个人出资部分必须由个人来出,保证每个农民都有“参合”行为。
该区新农合工作办公室主任聂成立告诉北方网记者:“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较低,主要原因是一半以上的农村是村集体为参合农民垫付个人缴费资金,造成了农民没有直接参与行为;再加上目前农村信息接收渠道少,农民们还不能彻底了解新农合制度给自己带来的福利。政策调整之后,每个农民都真正地参与其中,了解新农合的支付流程和资金分配方式,并更好地享受了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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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广大农民宣传新农合政策,提高农民认知率 |
调整报销比例 最大限度福惠于民
目前,各区县相继在补充政策中调整了报销比例:宁河县将县内一级、二级定点医院和市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费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普遍上调10%;北辰区特别针对低保户、五保户,由原来的对全区参合农民按每户每年门诊输液补偿封顶线200元,报销比例30%,调整为封顶线500元,报销比例为40%;武清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75%,二级医院从26%提高到50%,区外医院从15%提高到20%,年累计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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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各区县在医院、卫生院设立了报销窗口,农民看病之后产生的费用当场即可报销,让农民在最短的时间里拿到补偿金,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感受更加真切,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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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窗口设在各医院方便农民及时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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