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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判前,赵庆梅称自己对不起社会,对不起所有受害者。 | 贵州消息2006年3月初以来,贵州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赵庆梅、李辉艳等人多次组织、强迫、引诱23名女孩(22名为中小学生)卖淫。12月14日,法院判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其丈夫驰垚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公安部悬赏10万通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3月初至6月底期间,赵庆梅等人多次以摘蚕豆、割绿肥,到六盘水市游玩等为由,将23名(其中在校中小学生22人,未满14周岁的幼女6人)女孩分别带到六盘水市、纳雍县卖淫,共获赃款32350元。 此案震惊了全国。公安部及贵州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部、省督办案件。2007年7月,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在全国通缉捉拿赵庆梅、驰垚夫妇。8月10日,驰垚、赵庆梅在潜逃近一年后在攀枝花市被警方成功抓获。 主犯赵庆梅自称罪孽深重 12月14日上午,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威宁县对驰垚、赵庆梅等1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驰垚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月14日上午,法院宣判前,脸色苍白的赵庆梅在威宁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感到自己罪孽深重,对不起社会、对不起所有受害者及其亲人。 据《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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