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有效保障开发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会同建设发展局,在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开发区政府监管范围内的建筑企业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农民工劳动备案。
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监管开发区内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及工资发放情况。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们先后设置了《开发区内施工建筑企业使用农民工劳动备案表》和《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用于建筑施工单位对农民工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考虑到很多建筑施工单位的用工变化大,部分农民工都是随着工程的进展而进入或离开该建筑企业,在《开发区内施工建筑企业使用农民工劳动备案表》内,专门设置了“按工程进度预计使用农民工人数”,在帮助企业做好用工备案的同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今年劳动人事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建筑领域农民工备案工作不仅有切实的措施做保障,还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不按照规定建立农民工劳动备案的建筑企业,将被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
截至今年8月上旬,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已经为区内128家建筑施工企业办理了用工备案手续,监督建筑施工企业与5896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1712份,备案范围覆盖了现在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工程及其使用的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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