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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青年因工作受伤后,老板将其安排在仓库内暂住。哪料,老板的这一善举反引狼入室,该男子趁机抢劫仓库内电焊线。考虑到该男子尚未成年,东丽区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17岁的卢某系河北省来津打工人员。今年8月间,卢某因工作受伤,后暂住在雇主刘某位于本市东丽区的仓库内。当月29日20时许,同样受雇于刘某的武某在该仓库内值班。卢某见四下没有旁人,顿时心生歹念,趁武某不备,先用菜板击打武某头部,又用菜刀威胁武某并捆住其手脚,见武某无力反抗,卢某便开始对其搜身,后将搜出的仓库门钥匙、三星手机及30元现金一并抢走。随后,卢某又用劫来的钥匙将仓库门打开,就在其欲将仓库内的电焊线拿走时,遭到挣脱开捆绑的武某阻拦,卢某当即夺路而逃,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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