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市规划局决定全面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即日起对全市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进行规范。
这次对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进行规范,重新明确本市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对全市城乡规划业务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和统一,将全市城乡规划业务管理流程划分为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和乡、村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两类。
此次规范还将实施新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的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