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专家左祥琦”
“员工在合同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企业却借此理由拒绝其在养病养伤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与企业间约定类似的霸王条款,在今后将被认定为违规。
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结合广东省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逐条作重点分析解读,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支招。
强令员工超时加班无效
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介绍,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则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必须为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需要,可以加班,但要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所谓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有一个亮点,就是首次把休息休假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约定支付工资。
患病期间应有相应待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一些用人单位不闻不问,是一些职工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法律对这类员工也是有保护的。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员工患病治疗就没有工资”之类的规定也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且约定的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保、职业危害防护应明确
林景青表示,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这种告知等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能劳动者咨询才告知。
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按规定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劳动者的岗位涉及饮食、医疗卫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定期检查身体健康的,劳动合同中还应约定安排体检,且体检费由单位支付。
企业随意约定违约金无效
林景清同时透露,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如劳动者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可约定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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