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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支持民众为二审出庭的马英九加油打气
图为马英九(中)与其辩护律师将手紧紧搭在一起。
马英九说自己在获悉判决无罪后心情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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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台湾高等法院”对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图为“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源在宣判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28日上午对马英九“特别费”案作出二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上诉,在贪污罪部分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同时判决一审后检方追加的背信、诈欺等罪名均不成立。
马英九“特别费”案攸关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走势。按照台湾地区有关法律规定,如马英九贪污罪成立并被判刑10年以上或背信罪成立,马英九将立即丧失参选资格。因此,台湾高等法院的这一判决,基本为马英九参加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排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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