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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9 11:23:43北京青年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的问题是有关道交法的,想请问王主任。在草案一审稿时规定了不同情形下机动车的具体赔偿比例,此次通过的修改,把具体的赔偿比例删除了。在一审稿规定具体赔偿比例的时候,原因是一方面有利于统一各地的判赔标准,另一方面是便于操作。现在删除之后,规定行人有过错,可以根据过错的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样是否会导致交通事故数量的上升。这样又会给交警在具体判赔的时候以更大的裁量权,如果发生了不公,应该怎么办?谢谢!
2007-12-29 11:24:05王胜明:
记者朋友非常熟悉道交法的修改情况。初次提交常委会审议的道交法修正案草案确实像这位记者所讲到的,在修改的方案当中,划分了三种赔偿比例。一种情况,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只负次要责任的时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机动车之间负的责任是相同的或者是相等的,在这种情况下,明确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60%的责任。第三种情况,由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作出这样的规定,优点也正如这位记者朋友讲到的。因为道交法出台后,我们了解已经有20个左右地方就道交法的具体实施作出了规定。而且这些地方关于道交法的事故责任,包括赔偿比例有不少是有规定的,而且规定得也不完全一致。
2007-12-29 11:29:11王胜明:
所以,如果能够规定赔偿比例,有利于统一赔偿标准,使这部法更有操作性。公安干警也好、法院的同志也好,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一方只承担多少的赔偿比例,应该说更具有操作性。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我们在考虑修改的时候,这一条主要问题是,如果把它划分为三种责任,即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和主要责任,赔偿比例怎么定?原来写为40%、60%、80%到底合理不合适?常委会委员也提出来,因为交通事故太复杂了,导致的原因太多了,很难把比例定得很科学、很准确。
2007-12-29 11:29:47王胜明:
我举个例子,如果行人只负次要责任,什么叫次要责任?理论上讲是1%到49%,低于一半都叫次要。如果规定说机动车一方只承担80%,那么合适吗?比如说行人如果负5%的次要责任,规定80%,那另外一部分损失谁负担?如果行人负主要责任?理论上讲,什么叫主要责任?51%到99%应该讲都叫。如果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40%,那是不是太多了?如果把比例搞成一个幅度,我们也研究过,不是一个绝对数80%。比如75%到85%,搞一个幅度,当然它的覆盖面就大一点、准确性就高一点,但是如果这个幅度规定宽了,比如主要责任规定为51%到99%,或者规定为60%到95%,就没有什么意义,起不到可操作性的作用。规定窄了,不准确,兜不全。
2007-12-29 11:35:39王胜明:
在现实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错综复杂,导致的原因非常多,行人的过错有大有小,机动车的过错有大有小,所以很难把赔偿比例科学地写出来,这次常委会对这个赔偿比例没有做出规定。没规定怎么办?是不是这个问题就不能解决了?不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发生事故后怎么赔?首先在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三者险赔完不够,才按照道交法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来执行。三者险已经赔完了,没问题,就不会发生争议。如果再发生争议怎么办?第一,双方和解;第二,可以由公安机关来调解;第三,如果还不服,可以告到法院去。实际上,如果全国统一的赔偿比例不做出来,首先由三者险赔,不足的部分,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责任的大小,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所以这个办法,应该讲更符合实际。
2007-12-29 11:35:48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我有两个关于禁毒法的问题,请教滕炜主任。第一个问题,我们了解到对于禁毒行为本身算不算犯罪,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我想问在这部禁毒法中是如何定性禁毒行为的?为什么这样定性?第二个问题,公安部曾经多次表示过中国的禁毒形势非常严峻,但是具体严峻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得而知,所以想请教这部法律中对于加强信息透明度方面有什么样的规定?谢谢!
2007-12-29 11:36:02滕炜:
首先,第一个问题关于禁毒方面的违法犯罪,禁毒法有规定,同时,在禁毒法之外,我们国家对涉及禁毒的违法犯罪也有一些法律规定,对不同的行为都有不同的法律界定。基本上可以这样区分一下,一类是法律规定为犯罪行为的,禁毒法中也提到了,比如说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贩卖毒品或非法持有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第59条中列了几项。这里面列了许多行为在我们国家的刑法中都规定为是犯罪行为,这类属于构成犯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类是不构成犯罪,需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最典型的是吸毒行为。
2007-12-29 11:36:21滕炜:
现在吸毒的行为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没有作为犯罪来处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吸毒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我们国家由于法律体制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对许多违法行为,除了规定犯罪外,还有一些行为没有作为犯罪来处理,而作为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来处理。我们国家除了刑法外,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般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吸毒的行为就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范围。
2007-12-29 11:41:40滕炜:
还有一种情况,有一些行为,根据情节的轻重,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构成犯罪。比如种植毒品原植物,如果种植的数量很小,还不到数量的界限,就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第二个问题,这次禁毒法的出台与我们国家目前的毒品形势可以说有一定的关系。从整个禁毒的情况来说,从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我们国家受世界一些毒源地和外来毒品的影响,走私毒品和非法贩运毒品,在境内发展为吸毒,在境内也发展了一些制造毒品的行为,也呈现发展、上升的趋势,这是不容否认的。
2007-12-29 11:42:16滕炜:
我们在建国初期和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们是禁绝毒品的,改革开放后受到外来毒品的影响。我们国家从边境来说,一个是西南边境,离国际上一个很大的毒源地金三角非常近,就是毗邻金三角,缅甸、老挝等地生产毒品。前几年生产毒品的数量非常大,当时毒品渗透到我国境内主要是通过南方一些省市打通了一些通道,再向香港、东南亚和欧美这些国家贩卖出去。随着近些年的发展,我们国内涉毒因素也有很多,我们国内吸毒的市场也在不断地发展,根据国内吸毒市场的发展,国内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情况也很严重。前几天我刚看到一个资料,现在统计,在册吸毒人员已经达到93.7万人。可能实际上,我们国家吸毒人数的数字是要高于这个数字的。
2007-12-29 11:46:32滕炜:
一般从毒品统计来说,统计在册的数字一般低于实际吸毒人员的数字。93.7万人中有80多万都是吸食海洛因的毒品。现在目前除了金三角这一毒源地对我们国家有很大影响外,现在国际上还发展了一个金新月,是一个更大的毒品种植源地。现在金新月的毒品种植源地,种植的罂粟达到了全世界90%多的海洛因供应需求。这个毒源地也是面向世界的一个毒源地。与我们国家接壤的是西北,主要是在阿富汗。这两个地方对我们国家都有毒品渗透的情况。从毒品的种类来说,除了传统的毒品,像海洛因类的毒品,在我们国家产生影响外,现在新兴毒品泛滥的程度、发展也很快,主要指摇头丸、冰毒一类,目前逐渐呈现超过传统毒品的发展趋势。目前还超不过海洛因,但是发展形势非常快,它的对象主要是年轻人喜欢用,像娱乐场所、跳舞用这些东西进行娱乐。
2007-12-29 11:46:50滕炜:
最近也有一些情况反映了新型毒品数字。简单地举一个例子,今年刚统计的,今年1到11月份,公安机关破获毒品犯罪案件,从缴获毒品数量来看,缴获海洛因4.2吨,同比下降20.6%;缴获鸦片1.1吨,同比下降32.9%;下面是新型毒品,缴获冰毒及其制品6.2吨,同比上升2.6%;缴获摇头丸,207万粒,同比上升4.2倍;缴获绿氨酮5.2吨,同比上升2.1倍;缴获易制毒化学品2838吨,同比上升1.2倍。易制毒化学品很多可以合成、制造冰毒,现在的趋势是新型毒品上升比较快。从国家来说,对禁毒工作也一直非常重视,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先后作出了关于禁毒的规定、刑法、行政法的规定等,但是这次禁毒法一方面要把多年来我们在禁毒工作中成功的经验进一步加以总结,再把其他一些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综合起来,形成一个综合的、比较全面、系统的禁毒法,为推动我国的禁毒工作都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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