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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击倒富豪
当地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金龙公司其实早在收购前就有内外两套财务账的管理模式,周伟彬并未提议这样做,但事后“默许”了这一做法。
在检察院有关人员提供的一份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金龙”和“金冠”公司的原财务主管周建明的证词大部分都印证了这一行为。“这里有很多公司都会做两套账,周不过运气不好罢了。”一名知情人说。
知情人士还透露,在2003年前后,周伟彬的金龙公司拖欠大批员工工资,有的高达数万元,这可能是周伟彬案收到大量举报材料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上,目前可搜索到十多条有关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案的判决书。
2006年11月,周伟彬被佛山市国税稽查分局连人带车扣留,随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7日周被逮捕。5个月后,佛山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佛山市三水法院认定的金龙公司、周伟彬、周建明在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间,通过专设内外两套财务账的方法,隐瞒销售收入89816742万元,少缴增值税15268846.16元。2007年9月,法院一审判处周伟彬有期徒刑3年6个月、周建明有期徒刑1年6个月,金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30万元。
尔后,周提起上诉,佛山市中院维持原法院的“认定事实”,但量刑有了些许变化——判处周伟彬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民企欠税的动因
金龙公司偷税漏税的案发,引起了不少人士对民企欠税现象的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首席评论员叶檀认为,因富豪榜而牵出周欠税漏税一案,说明不可过于迷信富豪榜的财富数据。百富榜依据上市企业的个人股份乘以股价的算法,并未纳入企业的负债率、现金流等关键性的财务指标,不仅可能导致财富虚增现象严重,甚至会出现完全相反的结果。以2007年排名百富榜前十、身价过百亿的一位董事长为例:其旗下集团拥有120多亿总资产,其个人占股90%,相乘之后得出大致数据。这位董事长通过资本市场所获财富大致清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集团下的房地产业资金充裕。相反,地产业由于一直处于急剧扩张之中,资金紧张。2007年一季度报告显示,2007年1-3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缺口达3000多万元。这样的一个企业欠账漏税并不奇怪。
值得一提的是,民营企业之所以偷税成风,有几个动因。一是其社会责任感尚处于培育期,秉承赚钱乃商人之本职的古训,把促进就业挂在嘴边,以为赏给劳动者一碗饭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功劳,把公平交易、善待员工等起码的商业原则都抛诸脑后。不难理解,一些企业家的慈善活动大多流于作秀。另一个原因恐怕是我国的税制不尽合理,民营企业往往承担更多的非税负担和寻租成本,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税基,使国家税收流失到预算外,还加剧了民营业主偷逃税的强烈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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