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工作”改成了“反腐倡廉建设”,虽仅两字之差,却意义深远。这表明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的新认识和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定位,同时,也是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日益加快和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和谐社会是社会在发展中的一种相对均衡、统一、协调的状态,是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全面的发展;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出现的一种社会关系和谐、气氛融洽、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状态。但是,现在还有极少数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违法乱纪,做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党纪国法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有利于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权威,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切实使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当前,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干群关系不协调。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极少数干部的不法行为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官廉节自高。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将人民利益谨记在心,想民所想,急民所急,为人民谋福祉谋利益。我们提倡反腐倡廉,就是要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蛀虫清除出去,干净我们的队伍,干净我们的权力运行。
国家未来前程似锦,和谐盛世万众期待。社会和谐之音正在奏响,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建美好未来。(春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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