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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 赠品
日前,李女士被某商场数码相机的促销广告“诱惑”了:如果顾客在促销期间购买某品牌的数码相机,将获得品牌原装手机电池一块或采访机一部。李女士当即决定购买。
付款时李女士被告知赠品缺货,一周后才能领取,李女士当时就表示希望领取原装手机电池,也得到了口头应允。然而,当李女士前去领取时,却被告知“电池已送完”,赠品只剩采访机。李女士觉得很委屈,她认为商场分明是不愿兑现承诺。
某小家电柜台,一台标价298元的电热锅的“赠品大礼包”宣称价值200元,含有两个汤锅、一个电水壶。消费者王先生问促销员:电热锅的实际价格到底多少?不要赠品能不能低价购买电热锅?促销员回答:标价多少就是多少,就算不要赠品也不能降价。而王先生仔细查看赠品发现,汤锅和电热水壶仅用一个没有任何文字的白色纸盒子简单包装,上面既没有商品名称,也没有厂址和联系方式,更找不到说明书和保修凭证,压根就是一件三无产品。
律师建议
最好当场兑现赠品
韦律师:赠品是商场促销的手段之一,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一个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我国合同法上对赠与合同有相关规定,其中有一条是赠与物在交付之前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物不存在了当然赠与合同也就无法履行。
所以,消费者如果是因为看中了赠品所以才购物,最好当场兑现赠与,否则如果日后无法兑现,在法律上也不好追究商家的责任。
另外,赠品发放问题也体现出一个商家的诚信度,所以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尽量选择有信誉的卖场。
赠品必须质量过关
出现问题应该赔偿
韦律师:即使商家和顾客对赠品的质量没有要求,但是赠品也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换言之,正常情况下赠品应该是质量过关的产品。如果因为赠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的,商家和厂家应当负赔偿责任。
至于赠品的“三包”问题,我认为不好一概而论,因为赠品的种类很多,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内的产品作为赠品送出,应当有“三包”保障,而没有纳入“三包”范围的产品,则难以用“三包”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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