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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五 最终解释权
面对李女士的抗议,商家理直气壮地请出了“尚方宝剑”——“我有最终解释权”。商场的解释是:此次促销活动是由其公司总部在各门店统一开展的。根据活动细则,赠品由公司统一进货调配,品种是分时段性的:促销前半段,赠品是电池板,后半段则是采访机,并且根据各门店的实际情况可能还会有少许变化,因此他们虽无法保证每位消费者都能选到自己理想的赠品,但得到两样赠品中的一样还是有保证的,这与他们广告中的宣传并不矛盾。
商家能最终解释
但不能借此侵权
杨律师:商家对于自己的促销活动肯定享有解释权,甚至可以说是最终解释权。但是商家不能借最终解释权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当商家以最终解释权为由做出的解释而与消费者的解释不同时,如果诉之法院,法院应该依法做出公平的解释。所以说,最终解释权并非商家的“尚方宝剑”,商家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幌子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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