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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范
家电经营规范
正式出台实施
打折家电都有哪些瑕疵?赠品是否也要“三包”?这些曾经“含糊不清”的商家促销行为,在由商务部制定并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里都有了明确界定,商家不仅要明示降价原因,对赠品也要负责到底。其中,对家电行业经营场地、营业标准、营业设施特别是商品销售、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赠品价格需不需要明示等问题也正在探讨中。
规范一
促销商品须明示原因
作为国内家电零售领域首个行业标准,其中最为消费者所关注的,是对商家促销行为的限制。“规范”规定,商品降价销售,应告知消费者降价的真实原因及真实降幅;瑕疵商品,应同时明示瑕疵状态及制造商、零售商豁免的相关义务。
“规范”还规定,降价销售的商品应同时标明原价,该原价应是指在本次降价前一次在本商场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记者了解到,家电卖场在打出原价时,有关主管往往要做多次核实。
规范二
赠品也应享受“三包”
消委会数据显示,在家电产品质量投诉中,因赠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比例逐年增高。针对这一市场现象,“规范”规定,家电卖场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并应保证赠品符合相应的性能用途与安全要求,并承担赠品的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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