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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快速处理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规定实施至今,交通事故责任不清就地争吵、不报警却先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和不知是否该快速撤离现场等三大误区,致使本市三成司机发生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后不能快速撤离现场,影响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
误区一
责任不清原地争吵
昨天12时,成林道泰昌路交口,两车轻微磕碰交通事故当事人均认为对方应负事故主责,堵在路口中间争吵不休,瞬间引发道路交通拥阻。
交警提示:车辆轻微剐蹭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应快速撤离现场协商车损赔偿,快速处理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规定对交通事故各方承担责任均有明确规定。
误区二
不报警先打电话
找保险公司
昨天13时,一辆红色福克斯车在大沽南路奉化道交口直行遇红灯等候。突然,副驾驶座位一女子打开车门撞上后方右转捷达车,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虽清楚,但因怕保险公司不理赔均没有撤离现场,而是各自拨打保险公司电话,造成路口交通拥阻。
交警提示:交通事故责任清楚,当事人双方均认可的车损事故,交管部门在按照快速处理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规定进行处理后,会出具一个认定结果,保险公司会根据该认定结果顺利赔付。因此,当事人应尽快撤离事故现场并报警,而不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等待勘查现场。
误区三
不知是否应该
快速撤离现场
昨天14时,一红色夏利车在南京路锦州道交口遇红灯等候,当信号灯变绿灯时,后车启动过快与夏利车追尾。尽管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毫无异议,但二人均不知该不该撤离现场,因此都没有动,致使南京路交通拥阻。
交警提示:按照快速处理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规定,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并双方驾驶人持有有效证件,没喝酒情况下可快速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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