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寒假将至,很多大学生会利用假期勤工俭学,到外面的世界感受一番,体验父母的辛苦及压力,顺便挣些钱证明自己的实力。
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单位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就业心理迫切的弱点,设置了种种陷阱。对于这些风险该怎样防范?遇到问题又该怎样维权?希望大学生们能从以下几个真实的故事中找到答案。
|
提前找份工作 |
必须签劳务协议
去年“十一”期间,刚上大学一年级的张磊找到一份在火锅店打短工的临时工作,每天工作10个小时,一天30元。没想到工作不久就出事了:由于要招呼的客人多,业务不熟练,张磊在给客人送汤时滑倒,下半身被半锅开水烫伤。由于张磊没有和火锅店签订用工合同,火锅店以短期试用为由拒绝赔付医疗费。后经劳动监察部门的多次协调,火锅店才同意赔付80%的医疗费。虽然讨回了说法,但躺在病床上的张磊却经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刘律师认为,在大学生假期打工队伍中,选择在酒店里做迎宾员或服务员等短期工的为数不少。短期工一般是计时付酬,而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愿意与大学生短期工签订劳务协议。
在此提醒大学生要学会自我保护,必须在工作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如工资额度、发放时间、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条款一定要在协议中详细说明,以免发生意外。
过好中介这道坎
去年暑期,本市大二学生李敏和同学到一家中介公司找工作。当时,中介公司许诺,一定给他们找一份工资高又相对轻松的工作,并让他们各交80元中介费。几天后,中介公司安排他们到郊区一家小超市工作,并且是长期工,这与二人想找一家市区商店做促销的初衷出入很大。为此,二人想要回中介费,此时,中介公司却一口咬定“已经提供了打工信息,不可能退费。”
假期找工作,大学生们大多会把目光投向职介所等中介机构。有些中介机构正是抓住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给大学生找工作;或是没有介绍成功却不退费,甚至有的收完了钱就不见了踪影。
在此,天津市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宿胜利提醒大学生打工者一定要看清中介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与其介绍的相符(要看执照正本,不要被“复印件”糊弄)。最好是到有资质、信誉好的中介找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没有促成双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因此在交中介费时,大学生一定要注意索要并保存好收据,否则劳动部门会很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