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天津市许多车主为了尽快缴纳今年的养路费,纷纷扎堆前往养路费征稽所缴纳费用,致使近日本市大部分养路费征稽所出现人满为患的现象。有关部门介绍说,其实,车主不必急着缴纳今年的养路费,只要在2月11日前缴纳即可,不加收今年1月份的滞纳金。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开区广开四马路的养路费征稽三所。此时,收费大厅内各个窗口前已排满了缴纳养路费的车主。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赶在年初缴纳主要是为了避免延误缴纳1月份的养路费而产生滞纳金。随后,记者又前往本市其他几个养路费征稽所进行采访,发现都存在扎堆缴费的现象。采访中,大多数司机均不了解只要在今年2月11日前缴纳1月份的养路费,就不会产生滞纳金。
据悉,《关于征缴2008年度公路规费的通告》中规定,2008年度欠费车辆从2008年2月11日起按规定征收滞纳金(不含2007年度及以前欠费车辆)。另外,同一户名内不能择车缴纳养路费,本市车主的外挂车辆纳入本市公路规费管理范围,应在本市缴纳公路规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