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 殷婕):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2003年天津建立商品房维修资金统一管理制度以来,在法规政策、管理程序、使用服务、透明监督等环节构建了一整套规范的运作模式。截至目前,全市7460万平方米住宅房屋建立了“房屋养老金(即维修资金)”53.36亿元,并形成了以房屋定期勘查、资金超前筹集、业主共同使用、政府监督管理为基础的房屋维修保障机制。
房屋养老金覆盖全市2372个商品住宅项目
2002年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实施,作为法定专业管理机构,市国土房管局所属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认真履行职能,主动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指导、监督,通过采取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程序监控,确保公共资金管理安全运转,使维修资金的公共服务、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截至2007年底,全市7460万平方米,2372个项目,63万套商品住宅已按套建立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分户账,纳入统一监管。同时,为了切实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群众生活、居住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主管部门对2003年以前开发建设的“早期商品房”维修资金进行追缴,目前已累计追缴维修资金近3亿元,为2120万平方米、15万套“早期商品房”的维修养护奠定了资金基础。
合理规范使用维修资金,促进邻里和睦社区和谐
随着商品住宅使用年限的延长,房屋维修需求逐年增加,屋顶、排水、电梯、水泵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已经成为关系广大购房业主最急需、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使用办法》的出台,依法维护了购房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集体决策,资金共同使用”的管理原则使“屋顶漏雨楼下居民不配合、电梯故障低层业主不掏钱、下水跑冒上层住户不维修”等公共意识淡薄现象得到有效改善,邻里和睦、社区和谐氛围进一步形成。近年来,天津市已投入445.8万元维修资金,对28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屋面、电梯、水泵等进行更新、修缮,8765余户业主直接受益。
管理服务超前透明高效,房屋养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管理手段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了维修资金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管理部门与代理银行间的网络化管理系统、维修资金公共服务网站等的建立完善,确保了资金安全、规范、透明,并推出了一些列便民举措。一是每年为全市缴存维修资金业主寄送“结存单”和实现网上查询,向业主及时准确公布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利息收入、维修资金使用支出等情况,增强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业主集体决策、自主监督的公共意识。二是编制《天津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参考价格》,解决业主因房屋维修市场不规范导致大修、更新改造方案确认争议大等难题,使受益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非专业人员对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工艺流程、预期成本及工程质量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满足业主维修需求。三是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定期勘查和科学制定大修、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发出通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雨季前屋面防漏、冬季运行设备监测等应季查勘服务,逐步以物业项目为单位,系统筹建住宅房屋“健康档案”和应急预案,完善日常养管措施,超前制定大修计划,合理安排维修周期,促进房屋常住常新、保值增值,使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切身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