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住了6年后突然被原房主起诉,原告以患精神病为由要求解除6年前的买卖合同。一审法院审理后,没有支持原房主的主张。
57岁的王强起诉说,他在2000年9月份被鉴定为患有狂躁型精神病。6年前,他在患病期间以2.3万元将一套房子卖给了张海。现在,他以自己没有能力签订合同为由,请求法院判定房屋买卖无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强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是否患病以及患何种疾病,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另外,张海已取得产权证书,且已居住6年,现在王强主张买卖无效,理由不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