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北方网专稿(记者田玉珏):2008年1月10日,天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本市19个部门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从实际出发,推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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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
据统计,从2002年到2006年,本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由430亿元增加到1116亿元,占全市经济的比重由20%提高到25.6%。民营经济正在天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此次19个部门共同推出的措施,将为本市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本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调整税费收取办法 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从2008年1月1日起,对在本市辖区纳税的民营企业,凡是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市财政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健在发布会上的讲话令人振奋。不仅如此,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凡是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均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凡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同时又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均可享受增值税免征、即征即退或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凡是利用民营资本投资兴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均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为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本市提出了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治安管理证件收费、车辆通行证收费、暂住证工本费、蓝印户口簿工本费等19个收费项目被取消或停收;降低了3个项目的收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IC卡工本费由原来的每证50元调整为20元,房管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中的非住宅所有权登记费由目前的按定率征收,改为按件收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费分别由108元调整为70元,由148元(含IC卡)调整为90元;另外,还有16项收费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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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各部门将为民营企业提供多项税费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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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禁即入”为原则 鼓励民营企业放开经营领域
发布会上,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海福在回答北方网记者提问时说:“为了促进本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放开领域、放宽条件是工商部门结合自身行政管理职能采取的有效措施。要执行这两项措施,必须以‘非禁即入’为原则。”
王海福解释说,以前,本市在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常认为政策中没有规定、无章可循的就不能执行。这样的做法往往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现在,我们以‘非禁即入’为原则,大大扩宽了民营企业的经营领域。如果有民营企业申请开办商品市场、要素市场、专业企业市场和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市场实体,我们就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为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尽最大可能充实市场,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力量。”王海福说。
有了“非禁即入”的原则,民营企业的发展范围更广,潜力更大。今后,本市将依照此原则,支持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清洁能源、重大装备制造等产业,从事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民营资本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同时,本市还将大力支持服务外包、综合商社、国际保理、国际物流、非金融租赁等新兴产业、新型业态的发展,积极为相关企业办理经营范围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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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进一步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问题
“本市的民营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实力还不够强,总量还不够大,产业层次还不够高等。”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杜强说,“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和提高。”
杜强告诉记者,本市金融部门已经从制约民营经济发展最迫切、最直接的问题入手,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间接融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拓宽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投融资机制;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
据悉,今后本市将建立和完善“政府协调引导、担保积极配合、企业主动参与”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一些发展势头好、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将被扶持上市。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力量和民营经济组织共同投资的担保机构的建立,也将进一步解决民营经济的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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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天津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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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旅行卡“开绿灯”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也在发布会上宣布了好消息。“我们从出国(境)管理和服务、领事保护等工作入手,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市外办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说。
市外办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中提到的“新设APEC商务旅行卡”,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据了解,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三年多次有效签证,持该旅行卡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可以获得APEC经济体国家便利通关的权利。这一便利条件的出台,将帮助民营企业扩大海外业务和市场。
同时,市商委也推出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举措,为民营出口企业提供出口贸易风险管理培训,协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加工贸易贷款贴息资金,鼓励、引导、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商品展销会、招商洽谈活动等。
发展民营经济是天津“富民强市”的重要战略之一,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事关重大。天津各部门纷纷表示,在推行各项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举措的同时,将发挥合力作用,互相配合,不断深入各民营企业调查研究,不断改善服务,推进天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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