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进个人代表魏志远:10年捐献2000多毫升全血,30多个治疗量的成分血。 观点:《孝经》讲“毛发体肤,受之父母,孝之始也。”对于我的献血行为,父母都很理解,爱人在我的带动下也开始献血。家人的理解与支持是我参与各项献血活动的坚实后盾。也有人说献血是多么伟大的善举,是一种牺牲,这个说法其实并不正确。无偿献血并不表示我有多么崇高的思想境界,也不说明我克服了多么大的困难,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更不是个人谋取荣誉和便利的资本。献血救人,举手之劳,它只是我参加公益活动的一种方式而已。在这简单的举手之劳背后,便意味着又一个生命得到挽救,又一个家庭免于破碎。和平年代,我们鲜有机会作出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我们可以伸出手臂,为一些素昧平生的人搭建起生命的长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