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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发生一起男女交友反目成仇,报复伤害的案件。2008年1月16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嫌疑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于女。 于女现年24岁,呼市人,2003年至去年9月,曾在某网吧打工。一年前,于女在网上结识了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梁某某,后来两人见了面,谈起恋爱并发生了关系。去年5月份于女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当其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梁某后,梁某非但不管,还躲着不见于。于女找不到梁某,没办法,只好打掉了胎儿。 于女对梁某的薄情,十分愤恨。她找到梁家及其单位,到处和梁某理论。梁某为保住名声,就拿出5000元给于某,想了结此事,但痴心的于女想想以前和梁某的爱,更感到梁某的薄情寡义,于是花50元钱,在一家化工厂购买了一瓶硫酸,要报复梁某。 12月26日,于某拿着这瓶子硫酸,来到梁某经常上网的地方,等待梁某的出现。当日15时30分许,梁出现在“忆往情深”网吧,于某打开装满硫酸的瓶子盖,走到梁某面前,二话不说,不顾一切地将硫酸朝梁某头面部泼去。流下的硫酸不仅烧伤了这位男子,也溅到网吧内另5名正在上网的网民身上,同时也烧坏了网吧部分设备。 警方很快赶到,将泼硫酸的女子带走。受伤的几个人也都被送到附近医院就医。作者:滑力加杨美玲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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