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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彰化县一名73岁的老人邱某,4年前向初中女生伸袭胸,当时法官原谅他,轻判6个月徒刑。但去年他又再犯,这次的被害人是年仅10岁小学女生。二审法官不容他一犯再犯又事后狡词卸责,昨天依强制猥亵罪从重将他判刑3年6个月。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高分院”查出,邱某2003年5月,在彰化县某初中校园停车棚内,见年仅13岁的女初中生独自停脚踏车,趁四下无人,先以手摸被害人的头部,并说“你长大了”,再伸右手两次抚摸被害人的右胸,以满足他的性欲。 被害女生吓得哭着跑到教室,由老师报警循线索逮获邱某。邱某辩称仅摸女学生的肩膀,并没有摸她的胸部。法官认为他的供词不足采信,一、二审皆将他判刑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