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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天津市委员会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发展适合本市情况、适合老龄化需求的养老事业,让百姓老有所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民革天津市委员会认为,本市已经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截至去年,天津市60岁以上老人已超过13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5%。目前本市城镇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主要有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两种。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国办的住不进去、民营的入住率不高的现象。同时,由于经济状况和传统观念的制约,发展壁垒重重。家庭养老,随着家庭平均规模缩小,养老功能弱化。
民革天津市委员会建议:加强社会养老的总体规划,逐步建成适合本市的社会养老模式、机制、制度和服务网络。建立以社区为依托、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即老人居住在家,由社区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向社区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建立合理的投入机制和支持性政策,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创办福利机构。积极探索建立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养老事业新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业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小区规划设计时,要把养老设施列入公建配套范畴,加强老年服务工作和人才培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的社会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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