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牟财,竟将大街上一座闲置的铁皮房子予以盗卖。大港区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男子不服,向天津市二中院提出上诉。
去年4月,家住本市大港区的无业男子包某发现大港油田人才交流中心对面有一所闲置的铁皮房子,顿时心生歹念。随后,包某与同其姘居的女子商议联系买主。当月13日上午,包某伙同该女子将铁皮房子卖给收购人王某,得赃款5500元。经报案,包某于同年10月12日被抓获。案发后,被盗铁皮房子已被追缴并发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