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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好,××集团长期为中小型企业及个人办理助业贷款业务。无担保,免抵押,款到付费。”春节长假过后,张女士连续两天都收到了此类“无担保贷款”的“拜年”短信,让她心生疑惑。
昨天下午,记者以搞印刷急需贷款为由,按照短信上留下的手机号码,拨了过去,但是被告知拨外地手机号码前要加拨“0”。一段长时间等待后,自称是“王经理”的中年男子接了电话。据“王经理”介绍,他们的总公司在北京,而他是“北京那边的,现在人在天津。”
在记者表示急需10万元无担保贷款时,“王经理”只是简单问了一下借钱干什么,随即爽快地问记者什么时候要钱。在得到“越快越好”的答复后,对方先是询问记者在天津市的哪个区,随后表示他也在这个区,并说:“你只要按照我的要求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和利息,我随时都可以给你办。”
随后,“王经理”问记者需要借多久,当记者表示想借三个月时,电话那端马上表示,月利息是1%,10万元钱借三个月的话,利息是3000元。
而且“王经理”还解释说,因为记者是新客户,为了保证安全,要通过银行取款。双方可以在银行门口见面,然后直接到银行办理贷款。“只要你的手续齐全,一个小时左右就没问题了。”
当被问及“用不用签合同”时,对方承诺合同肯定要签,“只要写上你的名字和你的家庭住址就可以,你只要按照我的要求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和3000元钱,拿到钱我随时给你办理。”
当记者表现出非常关心“交易是否安全”时,“王经理”表示:“只要你注意安全、注意保密,我们肯定会保证安全。我们是大公司,也许以后咱们会经常打交道的”。
而且王经理还很谨慎地说,他们是地下钱庄,但不是“高利贷”,属于融资贷款,现在打击的风声很紧,“所以不要乱讲!”
随后记者以需要考虑为名挂断了电话。
律师提醒:正规融资谨防被骗
天章律师事务所刘宗靓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发放贷款属于最典型的金融业务类型,因此除了合法的金融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刘律师表示,所谓的“地下钱庄”本身就是非法的,即使是按照其自身制定的规则正常运作,也是非法的,一经查实,相关部门会依法取缔,涉嫌犯罪的将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刘律师提到,在司法实践中经常看到一些以“地下钱庄”之名行诈骗之实的例子,往往是犯罪嫌疑人虚构一个所谓的地下钱庄或是担保公司,声称能提供贷款,甚至提出不需要进行抵押或担保,有些急需资金而又没有其他途径融资的人就有可能上当受骗,在犯罪嫌疑人的要求下交纳相应的手续费、担保金,而在交款后却拿不到任何贷款,甚至连人都找不到了。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只要达到相应金额就构成犯罪。
所以刘律师提醒市民,首先如果需要融资尽量通过正常渠道,其次要注意防范诈骗的犯罪行为。
专家提示:贷款利率国家有统一规定
银行有关人士在此提醒市民,文中的“王经理”表示贷款月利率是1%,也就是说年利率为12%。而国家统一规定了银行的贷款利率,如果承诺了特殊的利率,则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的网站上了解到,人民币现行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7.47%,调整日期为2007年12月21日。12%的年贷款利率要远远高于国家的统一规定。
另外,是否可以开启贷款业务,也需要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现在银行机构的业务品种很丰富,如果企业或者个人需要融资,可以去银行多问问,走正规途径办理。某些银行是可以为达到一定信用级别的个人或者企业发放无需担保的信用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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