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人多次实施敲诈昨受审
一家外地公司驻津办事处的主管彭吉找人殴打上司鲁君,然而这伙人却借机分别对彭吉和鲁君进行敲诈。日前,实施敲诈的董杰等三名被告人,一同在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替人报复里通外吃
被告人董杰和卞子详过去都是从事运输的个体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他们与外地一家广告公司驻天津办事处的经理鲁君和主管彭吉相识。2007年7月,彭吉因与鲁君产生矛盾后找到董杰,让其殴打鲁君。
让彭吉想不到的是,董杰此时却心生“同时敲诈他和鲁君钱财之念”。董杰把想法告诉给程路和卞子详,之后三人进行了预谋。三人决定,以“让彭吉和鲁君出钱了事”为名,使用胁迫手段向二人勒索钱财。
被告人董杰昨天在庭审中说,他们首先找到鲁君,然后以对其殴打相威胁索要钱财。之后,他们将鲁君带至一个经营部,继续对鲁君进行威胁。在此期间,由程路提出要钱,而卞子详从中说和。在三被告人的胁迫之下,鲁君交出现金5000元。
敲诈鲁君得手后,董杰一伙又准备“切彭吉的钱”。去年9月17日,董杰和程路以“鲁君要找人报复他们”为名,找到彭吉索要钱财。当天,董杰和程路在南开区一处场所的外面,向彭吉敲诈现金1.5万元。然而,彭吉并不情愿掏钱,其在佯装取钱时借机报警。董杰、程路见有异常,立即逃离现场。
在敲诈彭吉未果之后,董杰等人又调转枪口继续对鲁君实施敲诈。去年10月15日,董杰、程路、卞子详在一家超市附近敲诈鲁君人民币5000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多次敲诈难逃刑责
被抓获后,董杰等人又交代了另外两起敲诈罪行。董杰昨天说,去年10月9日,他和程路听说一家烟酒店销售假烟后,便由程路前往该店购买香烟。然后,他们以“购买的香烟是假烟”为由,向烟酒店敲诈钱财,并声称:“如不给钱,就向烟草专卖部门举报。”烟酒店经营者无奈之下,给了董杰和程路人民币965元。
除此之外,董杰、程路以及孙某(另案处理)还对刘延乐进行过敲诈。据董杰交代,去年6月,刘延乐欲找他借款15万元,并承诺给其3万元好处费,同时给付20%的高息。他为刘延乐筹齐15万元钱后,刘延乐突然变卦,不想借钱了。他很生气,于是伙同程路、孙某,分别在超市附近和某歌厅内,以索要借款好处费为名,共敲诈刘延乐人民币1.3万元。
本案公诉人昨天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董杰、程路、卞子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他们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次庭审之后,法庭将择期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涉案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