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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平反 1988年保外就医开始,庄学义便踏上了漫漫上诉之路——去北京、哈尔滨、大兴安岭,一次又一次,“递出去的材料也有几十公斤”,但很多石沉大海。 有很多次,他自己也都几乎无法坚持,但是,一想起所受的不公,想起家人陪自己所受的委屈,想起那些因为他受牵连的人,只得一次又一次地打起精神。 2000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田纪云,来到了13年前他曾指挥灭火的大兴安岭,实地听到了有关庄学义的案情反映,明确指出,“要搞实事求是,不搞实事求是那还叫共产党吗……” 在这种情况下,庄学义案才得以进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程序。 又过了4年,庄学义迎来了这份已经迟到了17年的判决: “此次火灾的起火点不在图强在漠河,从起火原因看与图强无直接关系……庄学义未违背有关规定,因为图强林业局比育英林场更重要。” “返回后即安排抢险工作,并亲自组织疏散群众也说明其在认真履行职责,并无不履行职责的行为。” “育英林场因森林大火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与庄学义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有证据证明这场森林大火应属不可抗力。” “据此,庄学义的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撤销本院刑一上字第254号刑事裁定和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刑字第13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庄学义无罪。” 尾声:66岁的等待 现在,已在连云港安定下来的庄学义,依然在等待,等待着给他撤销处分、恢复待遇,可答复却让他失望: 原省委的处分决定(指开除党籍、撤职),是同意国务院调查组(实际上调查组长就是原黑龙江省纪委书记、专案组长就是原大兴安岭地委纪委书记)的意见,要撤销处分,就要上报国务院。现在国务院调查组已经不存在了,上报也批不了,还是不报为好…… “毕竟育英林场发生重大损失,这么大的火灾总要有人负责,当时处理过重,现在刑事平反了,并不意味着没有错误,就一定要撤销处分……” 这结论让庄学义无法接受——“我是六十年代响应党的号召,堂堂正正,自愿支边、有所建树的大学生,在被冤案害得重病缠身,几乎家破人亡,夹着尾巴二十年无罪平反之后,决不允许还被当作刑满释放人员了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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