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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定于2月27日上午10时,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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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 |
以下为发布会录:
[人民网]:直播即将开始,敬请关注! [09:51]
[范丽青]:大家好,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 [10:00]
[范丽青]: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三位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向大家介绍近期出台的有关惠及台湾同胞政策的情况,他们是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先生;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副司长周若军女士;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先生。 [10:06]
[范丽青]:下面首先请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副主任发布关于欢迎台湾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的事情。 [10:06]
[毛群安]:很高兴来到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和在座媒体朋友交流。 [10:06]
[毛群安]:经过研究,卫生部决定,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大陆医师资格,通过认定方式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布。 [10:07]
[毛群安]:规定的条件有三条: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二是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三是目前正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10:07]
[毛群安]: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仍按照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10:07]
[毛群安]:以上认定条件及办法同时对香港、澳门地区的医师适用。 [10:08]
[毛群安]:我们欢迎台湾的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这对于沟通海峡两岸的医学学术交流,造福两岸人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为在内地从事各种商务和其他活动的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到熟悉和认可的医务人员的服务提供了便利。 [10:08]
[毛群安]:这就是我向大家通报的信息。谢谢。 [10:08]
[范丽青]:谢谢毛群安先生。 [10:12]
[范丽青]:下面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先生介绍有关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政策措施。 [10:13]
[刘建丰]:主持人、各位嘉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来这里参加这样的活动,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有关的政策。 [10:13]
[刘建丰]:随着两岸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和各项交流的不断深入,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台胞子女人数显著增加。为了促进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加强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方便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近期,教育部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有关政策和要求。 [10:14]
[刘建丰]:主要内容有:一、对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 [10:14]
[刘建丰]:二、祖国大陆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 [10:15]
[刘建丰]:三、台胞子女在入学、入园和升学的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均享受与当地祖国大陆学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要创造条件给予台湾子女适当照顾。 [10:15]
[刘建丰]:教育部还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在台胞子女就读的管理、教学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证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就读的教学质量。 [10:15]
[刘建丰]:以上是我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有关内容。 [10:15]
[范丽青]:谢谢刘处长。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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