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12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出台试行意见,要求学校不得私自降低标准或以特长生名义录取关系学生,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体育、艺术方面取得的荣誉和招收特长生资格。 据了解,陕西省要求体育、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各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专业水平认定应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招生学校组织项目专家,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进行认定,特长生测试确认工作应于全省统一学业考试报名前结束。凡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应填写《陕西省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 意见要求,各高级中学对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选拔、测试工作应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学校每年应在测试前公布本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项目、人数、测试时间和方法。对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的人员,将予以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特长生资格。 同时,陕西省还要求实行公示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各市应将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名单通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媒体及各学校的公示栏向社会公布,以杜绝腐败现象,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认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各县(区)招办不得以体育、艺术特长生投档,各招生学校也不得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本文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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