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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教育支出1561.76亿元,增长45.1%;科学技术支出1133.98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6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4.2%;医疗卫生支出831.58亿元,增长25.2%;环境保护支出1027.51亿元,增长31.4%;农林水事务支出1450.49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7.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包括安全生产、粮棉油等重要物资储备、解决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本息等方面的事务)支出3373.24亿元,增长38.9%;国防支出4099.4亿元,增长17.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4亿元,增长14.3%,其中国内外债务付息1235.66亿元,增长24.4%;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12317.81亿元,增长12.8%。(详见《预算草案》第30页,62页,报告后附表3)
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重点安排和主要财税政策如下:
(一)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
完善和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着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把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和促平衡有机结合起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努力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
适当减少财政赤字和国债资金规模。安排中央财政赤字1800亿元,减少200亿元(比上年预算赤字减少650亿元),预计占GDP比重下降到0.6%。中央建设投资安排1521亿元,增加177亿元。其中,国债资金安排300亿元,减少200亿元;经常性收入安排1221亿元,增加377亿元。中央建设投资重点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水利、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推进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落实支持西部大开发等财税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支持重大装备国产化、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完善出口退税、加工贸易、进出口关税等相关政策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鼓励资源性、节能降耗、关键零部件等产品进口。实施鼓励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对外投资与合作方式,开展国际化经营。
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运用财税杠杆,大力支持粮油肉奶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做好必需商品进口以及储备物资投放等相关工作,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及时完善和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近期发生的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给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困难。要继续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资金保障,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加大对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力度,做好受灾地区的物资供应工作,着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落实农业救灾等资金,促进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大力支持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和修复电网、交通、教育、广播电视、卫生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全国财政已安排各项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555.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通过经常性预算和基金预算等综合安排275.43亿元,地方财政安排279.77亿元。同时,对电网、电信等企业实施有关税收支持政策。
(二)巩固、完善和强化各项强农惠农财税政策
坚持把支持“三农”作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重点,突出加强农业基础,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各项支出合计5625亿元,增加1307亿元,增长30.3%。
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对农民补贴支出1335.9亿元,增加253亿元,增长23.4%。其中,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直补482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40亿元,良种补贴70.7亿元,农民培训经费16亿元。
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的支出3044.5亿元(包括大部分农林水事务支出,列入环境保护科目的退耕还林支出,以及列入中央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科目的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支出等项目),增加441.9亿元,增长17%。其中,用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22.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小型病险水库治理资金84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127.2亿元,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完善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安排165亿元;落实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安排135亿元,用于补助退耕农户和加强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等;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安排60.5亿元;大力支持扶贫开发,安排167.3亿元,创新扶贫开发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同时,完善扶持生猪、奶业、油料生产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中央财政安排1245.2亿元,增加611.4亿元,增长96.5%。其中,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1073.2亿元;支持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90亿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2亿元。
多渠道增加“三农”投入。中央和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继续按规定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等。地方财政也要增加“三农”投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要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确保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积极支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并利用以奖代补等手段,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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