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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管理本市出新规重点群体要设安全报告员
课堂将开讲应急避险知识
今年,天津市教育部门将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学生们要在学校里学习相关的公共安全和应急避险知识。同时,5月底前街道、乡镇、社区、村庄以及企事业等基层单位,都要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这是近日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
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从现在开始,本市要构建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分析评估等功能的市政府应急指挥系统。同时,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高危生产行业和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其他行业和领域也都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预案演练。
高危行业企业建专职救援队伍
本市将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成立“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区县政府、市开发区、保税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于5月底前完成机构设置。
街道、乡镇、社区、村庄以及企事业等基层单位,都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重点行业、区域、部位及群体都要设立安全报告员,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本市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特别重大及重大事件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本市教育部门将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编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及适应全日制各级各类教育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安排相应的课程和课时,提高学生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另外,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不具备建立专职队伍的中小企业,要建立兼职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居委会、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也要组建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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