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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商汉沽分局、区市容委联合对我区主干道路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清整。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先后对东风路、新开路以及汉北路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据了解:《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和《天津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试行)》等商标广告法律法规中规定:对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统一由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查和批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发布户外广告。
记者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酒类、通信类、房产类、保险类的户外广告涉嫌没有在市容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即使批准,一些户外广告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或者是广告内容未经工商部门审批私自变更。《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已经批准,但需要延长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执法人员随后对存在问题的户外广告进行逐一登记,并于近日向这些广告户发出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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