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本市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将领到政府发放的代金服务券,老人凭借服务券便可以得到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同时政府对养老机构和公益性公司给予财政担保和贴息扶持,这是本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采取的新举措。
为适应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形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公益服务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日前,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社区日托和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是政府对补贴对象购买以生活照顾、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紧急救援为重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补贴。
补贴对象是具有本市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的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依据困难老人所需的照料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补贴金额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补贴以代金券的形式发放,补助对象可凭券从公益性公司或社会办养老机构获得等值服务。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司和社会办养老机构,除可持所收代金券向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兑现补贴资金外,还可享受到最高额度为50万元的贷款担保、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按揭贷款贴息、2万至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招用人员一次性补贴等。接受委托的公益性公司原则上应按照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与服务的老人1:6比例配备服务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须取得初级以上养老护理员或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可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工资补贴、培训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据记者获悉,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预计到2010年本市将有近17万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新增养老服务就业岗位近3万个,市区两级财政及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资金投入将达到54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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