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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罢免大会结束的一刻,上峪口村开始了将近一年没有村主任的日子。李世民也开始了他漫长的上访路。而就在其试图为自己讨个说法的过程中,李启刚却意外的当选该村的村主任,这让李世民非常吃惊。
2006年4月,上峪口村选举委员会成立。
2006年4月16日,李启刚向上峪口村选举委员会提出了参选申请。
李启刚,男,1975年8月10日出生,原为上峪口村村民,后随其母办理了农转非手续,户口迁出该村。
2006年4月17日,上峪口选举委员会经过研究讨论,以全票通过的方式否定了李启刚参选的选民资格申请。
选委会认为:作为一个户口不在本村的人,长期以来占有上峪口村耕地、灰窑,用于建设洗煤厂,未给村交纳任何应缴的费用;在村常年办煤矿,没有给村上交纳过应缴的任何费用;在2003年3月份,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依法收回高崖畔河滩地办集体工程用。但是该同志拒不服从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为此使村上陷入法律诉讼。并在2005年10月份败诉后,至今未将所占河滩地依法交回集体;该同志在诉讼期间,利用不正当手段,拉拢群众,并非尽义务;两年来,村上的公益事业从未尽到义务。如修路、建校、修水、修渠等。
根据以上事实,依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三章第一节之规定,选委会研究决定,李启刚的选民资格没有被确认。
2006年4月20日,上峪口选举委员会以第三号公告的形式公布了该结果。
2006年4月22日,上峪口选举委员会公布了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名单,名单上没有李启刚。
但李启刚却向全体村民抛出了一个银弹诱饵,承诺在自己任期内将会给村民发放总额为230万元的红利。
2006年4月27日正式选举。
702名选民中,李启刚得到430票。
但上峪口村选委会认为,李启刚没有资格参选,村委会主任的选举应认定为无效。
但韩城市民政局副局长兼韩城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薛建桐认为,正式选举结果有效,应予认可。
得知这一意见后,选委会的成员极为不满,除主任李生才外,其余6人全部愤然退场。
随后,上峪口村选举委员会在开会研究后接连贴出两张公告:一张为宣布李武勋、李治国当选村委员;一张为宣布村主任选举无效。
至此,换届选举暂时告一段落。
2006年9月6日,龙门镇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向上峪口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出示公函,内容为:“经请示上级民政部门,你村4月27日选举大会,程序合法,对于选举结果,应当尊重大多数群众意愿,承认其当选有效。”
时隔4天后,2006年9月10日,李启刚即以“上峪口村主任”的身份代表上峪口村起诉原村主任李世民,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移交公章、合同及账务”。
李世民告诉记者:“李启刚公章诉讼案最终因为韩城市有关领导的干预而最终没有继续,但是李启刚却自己另行刻制了一枚公章使用,并得到龙门镇政府的默许。”
距离这次选举已经过去2年多了,上峪口村的村务交接工作仍然没有完成,因不满李启刚采用不正当手段当选,该村第六届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联名请原村主任李世民代为保管公章、合同、账务等财产和资料。
而针对李世民反应的该村选举问题,韩城市龙门镇政府已于2007年1月正式立案并交由民政局办理,但时至近日,仍没有结果。
李世民告诉记者,对这件事,他已经渐渐失去信心了。“为了这件事,我前后花去近30万元,现在还有外债15万,我耗不起了。”
(本文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朱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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