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凶手与受害人达成默契
案发后的第3个月,刑警还在紧锣密鼓地追捕陆炳乾,突然,沙坪坝区刑警支队、区检察院均接到受害人王金木、见证人陈明松分别写来的一份“真实情况反映”材料。他俩声称陆炳乾是清白的,是事后才到现场的,他没有动手打人,他还劝行凶者不要砍杀了。以前给刑警提供的口供都是假证。原因主要是觉得胡志没钱,而他姐夫陆炳乾是大富豪,将他说成是主凶,以后好解决医疗费用和赔偿。
死者彭明的父母原来几乎每天都找民警追凶索赔,可在2005年9月以后,也突然闭口不再追究陆炳乾的责任。
刑警们和检察官们接到材料后,觉得问题严重,再次询问王金木、陈明松,二人坚定地说:以前,他们均说了假话,陆炳乾和陆炳河均是案发后两分钟才到现场的。以前说他哥儿俩参与此案,主要是想得到陆炳乾的赔偿!现在“良心发现”,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所以说出了真相。
两个证人突然翻供后,案件变得异常复杂。就在刑警和检察官忙着辨别王金木、陈明松说的话真伪时,2005年10月,在外逃亡的陆炳乾一身轻松地回到了重庆,并主动来到沙坪坝区刑警支队说明真相。
他在刑警问讯的口供中解释:因为他当时出现在案发现场,担心被怀疑才跑出去躲藏;至于频繁换手机卡,因为怕生意伙伴纠缠。
陆炳乾的口供与受害人王金木、现场目击证人陈明松的翻供一致。
就在陆炳乾被取保候审后3个月,陆炳河也被警方在云南捉获归案。他也自称自己只是在现场劝架,与受害人王金木的翻供相印证。
案件移送至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仔细审查材料后发现,案件原有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陆炳乾、陆炳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受害人王金木、重要证人陈明松却在3个月后突然翻供,从强烈要求惩处到完全替“两陆”开脱罪责,怎么会出现这么蹊跷的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