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讯曹县某棉业公司法人代表朱某与公司一名会计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78万余元。日前,朱某和会计先后落入法网。
公安机关查明,2007年3月,朱某安排会计向黑龙江绥汾河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涉案金额达178万余元。
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朱某安排这名会计向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的4家公司先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2份,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黄体军景佳刘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