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发布 照顾政策范围缩小
凭借先进事迹 高招最多照顾20分
本报讯(记者姚奕)今年本市对于高招“照顾人员”的政策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来享受“优先录取”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范围有所缩小,并取消了有关定向生的统一照顾政策。
北京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昨天正式发布。
一直规定模糊的“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考生”的照顾政策今年首次明确。按照今年的规定,这类考生经有关单位推荐,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今年高招在可以“优先录取”的照顾对象中,对原有的“现役军人子女”范围进行了缩小,变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与此同时,今年的高招工作规定中取消了有关“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的要求。按照去年的规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线以上不能完成的,可降低分数线录取。
另外,今年“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考生首次明确要求不予录取。此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的要求今年明确写入了高招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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