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8:30,越城区婚姻登记处里人声鼎沸,离婚登记室人已经挤不下,很多人拥在院子里,不少白发苍苍的老人也在其中,大家彼此聊着天,显得非常熟络。一位正在排队等候离婚的瘦削男子笑嘻嘻地告诉记者,他们都是越城区灵芝镇肖港村的村民,今天来离婚的原因是“要拆房子了”。
登记处负责人潘瑞龙被村民包围着,埋头紧张地办理着离婚手续,旁边一位中年村民正坐在旁边的桌子上帮着叫号。“别吵,我叫一个就进来一个。”他一边大声地朝后面的村民喊着,一边向记者解释,因为来的人太多了,所以他给大家排了个次序,这样不致于乱套。在他的叫号单上,每一个村民的名字边都写着一个编号。记者看到,编号已经排到了39号,也就是说,今天早上,该村已经有39对夫妻在等着离婚了。
潘瑞龙介绍,这股热潮从上周就开始了,上周三,越城区婚姻登记处办了38对离婚,绝大部分都是这个村的村民。
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忙,那边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也忙。因为以前没领结婚证,很多白发苍苍的老人不得不先补办结婚手续,再马上排队办离婚手续。
村民说,离了婚可多分40平方米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有村民围上来向记者说明了原委。肖港村要拆迁了,根据有关政策,单人户最多可分80平方米。一位姓徐的村民算了一笔账,他现在一家三口,可拿到160平方米的安置房,如果两夫妻离了,两人可分到120平方米,他自己也可分80平方米,可比原来多40平方米。
离了,还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
前面提到的那位瘦削男子告诉记者,他和妻子感情挺好的,“离了婚有什么关系,回去还是在一个床上困觉。”可离婚必然涉及到孩子的归属、财产的分割,他们又是怎么处理的呢?一位中年女士介绍说,她在协议上把孩子给了老公,房子一人一半,每个月她还付400元给老公,“随便写写的”。旁边一位姓姚的女士则面带愁容:“我本来不要离的,万一成真了怎么办?”她说,看别人都来离,为了孩子以后多点房子,她也来离了。
有关部门:元旦后离婚的不算
镜湖新区管委会拆迁办顾主任告诉记者,目前鉴于肖港村有人突击离婚的情况,有关部门研究后,决定凡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因离婚而产生的一人户,一律按40平方米给予安置。
灵芝镇委张书记告诉记者,今天早上他们已派人在密切关注此事了。据悉,昨天下午,灵芝镇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向村民下发了通告,说明凡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因离婚而产生的一人户,一律按40平方米给予安置,并不得享受搬迁补助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请农户相互转告,正确对待拆迁安置,正确对待圣洁不可玷污的婚姻法。”在通告的结尾这样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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