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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监督 促进法院工作
市高院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
日前,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四届执法监督员第一次会议,深入贯彻市委“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及中央政法委有关大学习大讨论的决策部署。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少平首先为第四届24名执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多年来十分重视和关心法院建设和发展表示感谢。他指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选择。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搞好全市法院系统这次“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离不开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离不开各位执法监督员的帮助。实现“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不断开创天津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法院的执法监督员,是我们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以最直接、最广泛地听到我们在法院内部和法庭上听不到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又可以为我们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保障水平建言献策。法院工作的长足进步,凝聚着他们的智慧和力量。
李少平要求,全市三级法院要积极为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悉心听取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执法监督员提出的加强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深化法院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听取、理性思考、认真研究,及时转化为“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新举措。对执法监督员反映的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处理时要主动征求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对执法监督员监督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复情况,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努力把全市法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天津的开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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