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县一名有毒品前科的保姆古某,因不满受托两岁女童的母亲迟迟不交保姆费用,涉嫌将两岁女童殴打致死,并弃尸掩埋在偏僻的沟内。全案新竹地方法院审理终结,法官依伤害致死和遗弃尸体等罪名,判处被告11年的有期徒刑。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判决书中指出,2007年6月间新竹县陈姓女子将两岁女儿托给保姆古某照顾,因未按时缴交保姆费,在同年8月间准备将女儿带回时,保姆表示女童已送交南部的亲戚代为照顾;不久陈姓女子听到女儿被杀害的传闻,而警方也在上线监听毒品案时,意外听到这起传闻,于是进行侦办。
保姆古某在被捕后,对两岁女童死亡原因却避重就轻,检警单位最后根据被告的供词,在新竹县一处偏僻处,寻获已腐烂的女童尸体。法医研究所的解剖报告证明,死者死亡原因是头部外伤骨折、中枢神经休克而死亡,死亡方式为“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