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王伟愚):记者获悉,天津市人防行政执法车辆统一配发暨启用仪式于4月29日隆重举行。自当日起,市区两级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将正式启用白色卡罗拉型执法车,实行统一人防行政执法车辆、统一人防行政执法服装、统一人防行政执法标志。此举,标志着人防行政执法监督从此又增添了强劲手段,人防法制朝着规范化目标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记者从人防部门了解到,在相对和平时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国防观念和战备意识趋于淡漠,片面追求短期和局部经济利益,不按规定进行人民防空建设,人防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人防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人防专业队伍开展战备应急训练、人防重要经济目标进行必要防护等,难以开展和落实到位,该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手续的不办、该建人防工程的不建、该缴易地建设费的不缴,任意改变人防工事结构、擅自拆除人防警报设施现象还时有发生,年造成经济损失达上千万元,甚至出现抗法现象,人防执法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严重地干扰和阻碍了人防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大人防行政监督力度,强化人防法治管理,按照全国第五次会议关于“人防建设和管理要由以行政命令为主管理模式向依据法律法规为主管理模式转变”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4号文件提出的“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建设和管理”要求,本市人防系统行政执法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案件,特别是要从统一配发人防行政执法车辆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对大案、要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重点、难点和积压案件的查处要见到明显成效,确保对违法案例查处率达100%,对当年案件办结率达95%以上,切实为实现天津人防建设健康、顺利、可持续发展发挥人防法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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