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只处罚司机,可是几天前刚刚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中,交管部门不但要依法对肇事司机进行处罚,还依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有关规定,“倒查”肇事女司机所属车队和公司责任,并依法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罚。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4月28日16:05左右,12路公交车女司机小王驾驶公交车行至七里台附近。在她驾车驶离七里台站区后突然发生意外,拉载着数十位乘客的公交车竟撞倒机非隔离护栏,冲向卫津河,幸亏当时河边一根灯杆阻挡住公交车,这辆失控的公交车才没有掉进卫津河。这起交通事故造成17人受伤,所幸伤势不重,没有造成过大损失。据驾车司机小王自己说,当时她所驾驶的公交车刹车失效,所以才导致车祸发生。
昨天,交管部门派出宣教交警到12路车队和公交一公司检查。经过持续一天的调查走访,交管部门认为,公交一公司和12路车队在落实目标管理上存在漏洞,即对新司机重点群体实施重点安全教育不到位,因此依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第十条规定,对该公司下达限期10天整改的通知。
问题一
事隔多日仍未确认事故原因
当天驾驶肇事公交车的司机小王是一名22岁女青年,到12路公交车队不足6个月。案发后,她曾经亲口告诉调查事故的交警,事故发生前,她发现前方道路出现情况,连踩几脚刹车没有反应后,她在拉手刹的同时向右打轮,冲上绿地之后为避免掉进卫津河,这才撞上路边灯杆。但小王的这一说法遭到车队和公司的否认。
车队李庆奇队长拿出的事故分析报告显示,他们经过对肇事现场和事故车辆的调查发现,事发时事故车刹车系统正常。据李队长介绍,公交车刹车系统很完善,当刹车系统低于4个气压时,公交车四轮抱死,车辆无法移动;而从现场车辆痕迹可以看出,小王所驾驶的事故车足足滑行了20米左右,在公交车重载情况下撞倒隔离护栏、冲过人行道并驶入绿化带,这都是在车速很快的情况下完成的,这一点不符合公交车刹车失效特征。虽然事故车鉴定还没有完成,但是他们在车祸发生后曾检查过事故车,该车刹车系统有7个气压,可以肯定刹车制动有效。
12路车队和公交一公司分析认为,小王驾驶的公交车之所以会失控冲向卫津河,原因不是刹车失效,而是当时路况复杂,刚刚参加工作的新学员小王应变能力弱,因此有可能将油门当成刹车,这才造成事故的发生。
或许是因为队长和公司对自己“刹车失效”的说法不认同,小王则表示自己也搞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了。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询问她对于事故原因的分析时,她一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什么也不知道。
虽然交管部门对于事故车辆的鉴定还没有完成,事故车的刹车系统是否存在故障也还不得而知,但交管部门对事发多日后,事故单位对事故原因还没有作出总结和分析提出质疑。
问题二
对新学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小王是一名年轻的公交车司机,在公交系统里,她还被称为新学员。按照有关规定,小王所在公司和车队要定期对像小王一样的新学员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加强他们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并提高安全行车技能。昨天上午,交管部门对此也进行了调查。
根据12路公交车队提供的安全教育会议记录和到会人员签名,小王到12路公交车队后,每次安全教育她都准时到场。但交管部门调查发现,就在这起事故发生的前6天,小王曾因在机动车道停车受到公司安全检查部门的处罚。虽然车队事后对小王进行了安全教育,但是似乎并没有起到明显效果。
交管部门还发现,车队内有部分司机是新学员或是新从业司机,车队管理部门却没有针对这部分重点群体采取重点教育等预防措施,车队在2月和3月没有对出事故的小王进行重点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存在新司机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隐患,导致此起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