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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天津市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实施新政策后,已经于5月6日开始受理申请。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首日全市共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共受理各类住房保障申请100余件。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受理申请当日,广大群众对新政策普遍欢迎和关注,国土房管局、民政局等部门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接受群众咨询并受理群众申请。为加快办件速度,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享受政策,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请严格按照四个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条件要求携带相应的申请要件,到区(县)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廉租住房制度的申请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须到拆迁房屋坐落区所属的房管局进行办理、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需向负责其房屋拆迁的单位提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需向户籍所在区的房管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