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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红桥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重大贩卖假香烟案进行了宣判,两案中的四名被告人均受严惩。两案缴获假冒香烟共11万余条,价值达1100余万元。
假烟价值高达千万
被告人张某、赵某受雇于范军(化名)和姜某(均在逃),运输、销售有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烟草制品。烟草专卖人员又根据线索在北辰区大张庄某村的一个厂房内查货“硬恒大、软冬虫夏草,硬苏烟”等60种有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9.9万余条,这些假烟价值人民币988万余元。
福建假烟在津销售
2007年2月至9月,被告人赵某、闻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本市红桥区成立了一家烟酒商行,非法经营卷烟等商品。2007年9月3日至7日,天津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从他们的存放地查获假冒卷烟1.3万余条。2007年10月12日赵某、闻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查扣的香烟均系假冒伪劣卷烟。另经评估,这些假冒卷烟共价值1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