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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媒体发布了《运沙车压夏利死三人》消息后,引起交管部门高度重视。7日,从天津市交管部门获悉,肇事大货车驾驶员马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5月5日晚被公安东丽分局刑事拘留。同时,经交警的调查,核载为10吨的肇事大货车,在事发时实际载重竟达28吨,属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而严重超载是造成该车侧翻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5月3日18时15分左右,津汉公路空港一号桥临空产业园路口,一辆满载沙子、牌照号为津AD3565的红色翔翼牌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侧翻,将一辆夏利牌轿车压在车下,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夏利车驾驶员韩某及乘客刘某和孙某当场死亡。
肇事司机马某介绍说,事发时,他驾驶大货车沿津汉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遇路口红灯,由于严重超载,刹车时跑偏,在向左打方向盘的过程中向右侧翻,将正在路口等候红灯的夏利车砸在车下。交警认定,马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宣教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这辆肇事的重型自卸货车是私人车主挂靠运输场车辆,运输场对该货车没有管理权。但笔者从交管部门获悉,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运输场不能允许私人车辆挂靠,这种行为属违规行为。而且,按照该运输场规定,外聘司机开车上路驾龄须在3年以上,且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马某只有10个月驾龄。对此问题,该运输场负责人称:“最初没有发现,他没有经交通安全实习、培训、考核就上岗了。”按照运输场的规定,司机出车前要填写“出车登记记录”,但检查发现,肇事司机马某在“五一”期间出车竟没有填任何记录,甚至连机动车“一日三检”情况也没有。根据上述情况,交管部门对该肇事车所属的天津市机动车运输场给予挂“黄牌”警告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该运输场所属司机要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