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本报“读者来信”版刊登了《学校不允许向学生收取“课外读物”费用,“芦台二小”为何照收不误?》一文。近日,市教委向本报通报了宁河县教育局处理的情况。宁河县教育局对芦台第二小学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责成学校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通报此事,并对此事的不妥之处向学生家长表示歉意;二、把已收取的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不许截流;三、要求学校对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收费的文件精神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做到事无二过,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