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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群工部:
我们是万新村沙柳路兰亭里7号楼的居民。我们小区居民有一件与生活、工作相关的事情,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我们。我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根本解决。
兰亭里小区建成多年了,当初产权证手续是河东区房管局下属的管理站办理的,户口也迁至了河东区万新村香山道派出所(现改为河东区东新派出所)。但是我们与之对应的东新街道办事处不接收,所以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宜多年来就是无人管,包括申请低保、失业、结婚登记、计划生育等等手续都无法办理。在这些年里我们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就在去年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我们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就是东丽区程林街荟臻里居委会接纳了我们,但是经过我们仔细询问才知道,这仅是一个名誉上的接收,只能解决老年活动、党员活动的问题。办低保、失业转街道、开证明等一切问题仍然解决不了。
当时河东区东新街不接收的理由就是:兰亭里这片坐落在沙柳路东侧属东丽地界,但我们又给东丽万新派出所打电话询问,能否将我们的户口迁往东丽万新派出所,他们回答说不行,理由是既然河东东新派出所接收了,就说明这片属河东区管。
我们现在户口落在河东,但河东的行政管理不接收,而东丽的行政方面说你们户口在河东,因此在东丽不能办低保等手续,难道我们这片居民就真的无政府来管了吗?请帮帮我们吧,我们老百姓实在没有这个能力了。
兰亭里全体居民
□调查附记
据了解,兰亭里坐落于沙柳路东侧,河东区与东丽区以沙柳路为界,以西为河东区管辖,以东为东丽区管辖。经了解,兰亭里小区坐落在沙柳路东侧,应是东丽区管辖范围。但当初开发商开发建设兰亭里小区时,该地界附近靠东丽一侧并没有住户,周围也没有居民,只有一些企事业单位,隶属河东区。开发商为好卖房,在河东区房管局办理了产权登记。该小区居民便在河东区落户。但行政归属一直属东丽区管辖,多年来,该地区一直没有成立居委会。居民们办理各项证明、手续成了难题。
接到居民反映后,记者首先与河东区东新街道办事处进行联系,该街道工作人员肯定地说,兰亭里所处位置确为东丽区管辖,不归东新街管。记者随即与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原程林街道并入万新街)联系,据该街道民政科的负责人介绍,兰亭里虽在东丽区管辖范围,但户籍在河东区,该地区多年来没有成立居委会,去年经多方协调,将兰亭里小区划入附近的荟臻里居委会管辖,便于居委会开展工作。而该地区居民申请低保、失业登记问题确实没法解决。因为按照天津市政府文件,居民申请低保应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调查、审核等一系列手续,可是兰亭里居住区的居民户籍所在的是河东区,应向河东区申请办理,东丽区确实不能办理,居委会只能开展权力范围内的工作。可是,河东区的街道又没有接收这个小区,也没法为其办理,这属于居住地管理问题。
记者随后与河东区民政局联系,河东区民政局社会科的一位负责同志介绍,根据市政府文件有关规定,低保管理程序就是按户籍管理,由个人提出申请,所管辖的居民委员会受所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进行调查,然后由街道办事处复审,上报到区民政局。所以申请低保的工作均在街道办事处开展,区民政局没有设立专门调查的机构和人员,所以很难直接到社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何况享受低保的人员是动态管理,每月都会有变化和调整,民政部门每月的审核量相当大,条件也不允许。像兰亭里小区的这种情况,河东区和东丽区民政局两边都不好操作,老百姓有反映也是必然的。行政管辖问题需要划分明确,才好操作。
据河东区民政局的同志介绍,像兰亭里小区这样跨两区的问题,在河东区还有一二片。据记者了解,像兰亭里小区这种情况,在全市其他区如红桥、河北、南开、河西等与新四区交界的地方也都有这种类似情况,这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市内6区的土地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开发企业选择在6区的边缘地带新四区进行开发,而为了房子能顺利销售出去,开发商往往愿意选择将产权归靠在离开发地最近的市内6区的房地产管理局,而购买了此处商品房的业主也愿意将户籍落在市内6区,可行政划分却没有归在市内6区,传统上依然划分为是新四区管理的地域,这样就形成了行政管理与户籍管理分离的尴尬局面,那么这一居住区的居民在办理低保、失业登记、结婚登记及计划生育等诸多手续时就遇到了麻烦。类似这种情况,仅仅依靠民政部门确实解决不了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理顺行政管辖问题,切实为群众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市内六区教育资源丰富,肯定都想把户口落在市内六区。除此之外,就是说出去好听。